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服(象)和仪典(事象)备受关切的国家,人们发明了一个重要的词:“影响”。“影”为目睹之象,“响”为耳闻之象,共同构成了非语言的伟大化力量。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声、过声、凶声、慢声。”这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解当时这的“乐”,但我们有足够的土文来了解当时的“礼”的其他方面,比如众多史家无不重墨详叙的服。我们惊讶于河南殷墟、陕西秦坑、四川三星堆、沙王堆等地土文的辉煌灿烂,不难理解在文字语言的运用尚受到极大局限的时候,各服其实就是当时的报纸、刊、广播和教科书,就是当时诉诸声象觉的哲学、宗教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如《孟》所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我们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可能理解古人为何在一件日常生活那里如此用心之,如此用心之,如此用时之以及如此用力之。这些现在铜、石、银、玉、木一类之上的神染和意识陶冶,这些对和心态的大冲击力和震慑力,还有一切用服装、车、面容、仪态、建筑以及其他实象所承担的政治德功能,不失为当时成熟“纹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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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而竹重而帛贵,传极为困难。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的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化技能,实现于各造象活动之中。
祭祀,如何娶亲、如何敬老、如何慈幼、如何尊贤、如何卜占、如何见客、如何谢恩、如何朝君、如何扫地、如何奏乐等等一切行为成规,把所有社会关系都固定成相应的外在仪礼。比如女每天晚上应为父母铺床安枕,早上则须向父母问候请安。又比如前面若有两人并坐或并立,你不得去或从他们中间穿过。还比如青年人随者接受馈赠,如果者已经表示了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谢,以免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助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制和理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