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脚,嗯……就是,你说黑星这些年来,埋了很多‘伏笔’。”
“因为……”严修泽顿了顿,方才说:“因为,黑星在乎的,”
“也正因如此,一般银行劫案中的人质都会非常合劫匪,鲜有奋起反抗的例,最重要的一当然是因为装备上的差距,但也未尝没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抵抗,大概率是不会有什么事的。”
“是他们的良心发现了么?那可并非如此。”严修泽摇了摇:“说到底,还是一个‘犯罪成本’的问题。”
“但……但黑星会是不同的。”
“所以照一般银行劫匪的逻辑,假如银行的‘人质’并不会反抗,不会妨碍自抢劫,那么你每杀一个人质,实际上都是在增加自己的‘犯罪成本’,这很显然是和人类趋利避害的本相违背的。”
“我之前说到哪了来着?”
“你抢了银行,本就已经是重罪,但光凭抢银行的罪名,实际上很少会有死刑的判例,这一是中外皆然的。”
“这条基本逻辑对于银行劫匪来讲,无疑是最安全、犯罪成本最低的。”
“本就不是一场比赛的输赢。”
“没错,就是伏笔。”严修泽沉:“而且有很多都是在当时看来,没有起任何作用的‘闲笔’。”
嗯,严叔叔你继续讲,我听着呢。”肖英华勉了,说。
“也就是说,假如你在抢银行的过程中没有造成人质伤亡,那么你此次犯罪的‘犯罪成本’就会降低,简单来说,也就是即使你之后被抓住了,在判刑这一块也有很大概率会被‘从轻发落’。”
“那么,我们可以从中总结一个银行劫匪的基本逻辑:在尽量不杀伤人质的况,以最快速度搬运尽可能多的钱。”
“那个绕弯的选手就是黑星?”肖英华问。
严修泽轻轻叹了气:“他们的绝大分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上是十分‘反逻辑’的。”
“不,倒不能说‘反逻辑’,而是没那么‘效’。”严修泽说:“就好比两个人比赛短跑,一个选手恪守着‘两之间直线最短’的逻辑,用很短的时间跑完了比赛,但另一个选手却在赛上绕了好几个不规则的‘弯’,以至于耗费了很多不必要的时间,输掉了比赛。”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他偏偏要走弯路?”
“不错。”严修泽了。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一章继续阅读!)
“举个例,一般的银行劫匪,之所以要去抢劫银行,为的是银行里的钱,那么银行中的其它平民,实际上可以算作‘人质’,如果警察来得及时,那么这些‘人质’就是银行劫匪能够全而退的筹码。”严修泽顿了顿:“可如果警察来得太晚,劫匪在限制时间抢完了钱,直接跑就是了,也没必要杀掉那些人质。”
“反逻辑?”
“我刚刚用了一个‘抢银行’的犯罪行为作为例,其实是在告诉你,任何违反法律、违反德准则的行为,实际上都有它自隐的一逻辑,而这逻辑本并不会脱离人类的本,而是可以在人中度自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