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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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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这么长的作者有话说,出于好奇,于承年没选择无视。

……

花了两分钟看完有话说的于承年,震惊到手机都差点掉了下来。

等一下,他要推翻自己之前的评价。

不需要将来。坚持下去,此子今年就必成大器。精分成这样,能写出这样的作话的人,绝对不会是凡人,不可能一直籍籍无名!

第42章 第四十二个求职者

正文写主角大杀四方,一出场就干脆利落地干掉一个小炮灰。作话却反过来,写主角和炮灰相亲相爱一家人。

这反差,未免也太大了吧?!

就是写炮灰重生逆袭,反杀主角,于承年都不会这么吃惊。

这还是于承年看书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到有作者这么写的。而且不管是炮灰逆袭还是炮灰和主角成为好朋友,一般不都是同人文才会这样写的么。哪有原著作者这么干的,这么干也就算了,他居然还懒得另开个文,直接就在原作的作者有话里写起了同人,也不怕读者看了分裂,代入不进去。

然而最让于承年惊讶,甚至惊叹的就是,这作者最出彩的地方,就在于他写出来的文,代入感十分强。强到哪怕他这么折腾,作为读者,于承年正文同人看下来,都没有出戏的感觉。

正文让人看了,觉得爽,酣畅淋漓。怎么看怎么觉得炮灰讨人厌,主角干掉他简直就是大快人心。

紧接着有话说又马上推翻前文写的一切,事情拐了个弯,就好像进入了平行空间一样,主角和炮灰并没有对立起来,阴差阳错,两人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让读者发现,炮灰也有闪光点,并不那么讨人厌,甚至仔细看,还有点讨喜。

这作者写文也太精分了些。于承年甚至忍不住开始怀疑起对方的身份。也许这不是新人作者,而是哪个恶趣味的大神披了马甲,弄了个小号放飞自我?

于承年把晋江里有可能干这事的知名作者都想了个遍,愣是没能找出‘嫌疑人’,最后只好放弃了。不管怎么样,文还是挺有意思的。希望大神别弃文,能好好完结。这么想着,于承年迫不及待地点了下一章。果然,下一章也还是这样的模式。说是一本文,其实是两本。

这么有意思的小说,只有他一个人看到未免太可惜。

很多老读者,都会加入同好群。群里都是些喜欢看书的书虫,这些书虫们聚在一起,平常会互相推书,避免文荒。于承年也加过这样的群,他甚至还是好几个同好群的管理员。

看完最新章,于承年点了小说页面上的那个分享按钮,把这本小说分享到了群里。

“这是什么?新书?”

“正好文荒,还是年糕你贴心,知道我文荒就推了文过来。这就去看。”于承年的网名叫年年年糕,这名字太长了,为了方便,群里的人一般都只叫他最后两个字。

“年糕推的新文啊,我也去看看。相信年糕的眼光,他上次推的那个新文,现在那文都上金榜了。写得特别好不说,还格外对我胃口,我一个没忍住,看完就给作者投了深水。希望这本也能这样,不要大意地来吧,榨干我的钱包!”

“你们还没去啊,我都看完回来了。现在的新人作者好猛啊。那文特别有意思,还没去的都快去看,错过了绝对会后悔!”

“这么玄?我也去看看。”

“卧槽,真的玄!看完第一章 的我,滚回来自打脸了。脸都打肿了qaq。”说这话的人,是群里出了名的眼光高。高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金榜文,在他眼里都能挑出一堆的毛病来。

闻言,群里其他潜水的人顿时都坐不住了,接二连三地跟着跑过去看。这样一个拉一个,一个拉一群,那篇‘奇葩’文当即就在小范围内出了一波名。

喜欢在晋江扫文的人有很多,除了于承年之外,还有其他扫文的人,他们在点进那篇小说之后,全都不约而同地做出了同样的举动。哪怕是没同好群的,也要在朋友圈之类的地方,给这篇文刷一下存在感,让自己的朋友一起来看看什么叫精分文。

八爪鱼趴在电脑前,美滋滋地看着自己的文,收藏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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