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鱼肚上的和鱼尾上的也好吃,各有各的好,但已经得到的,哪有还没到手的有诱惑力。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比喻是有不不类,不过理,却是这个理。
最终,俞知乐着之前的想法,把月牙夹起来送嘴里吃掉。在享受着鱼的同时,他手上动作不停,换了双公筷,不偏不倚,分别给俞知我和白泽各夹了一块。
据观察,都是这两人比较吃的菜。这家饭店的酸菜竹笋得又还不错,一端上来就酸香四溢,看着就好吃,正好拿来抵鱼。
俞知乐吃着碗里的鱼,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机智。埋苦吃鲫鱼的他,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更没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
俞知我夹起自己碗里的那块,再看看白泽碗里的,总觉得心里不得劲。他怎么看怎么觉得,白泽碗里的那块好像比他的要更大一,明显更多,骨更小,一看就是块好!不像他手上这块,的,少得可怜,还不够两吃。
嫉妒的杂草在丛生。哪怕知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地位没动摇,的大小也是个巧合。俞知我还没开始吃那块足了酸菜咸酸和竹笋清香的,就觉得嘴里已经开始泛酸。那酸劲,甚至一直从尖,泛到了心里。
给那姓白的挟什么啊,就算是礼尚往来,夹一筷荷兰豆凑合凑合也就得了。大男人哪有那么多讲究,荷兰豆又绿又健康。
说到底还是白泽太多事,有那么熟吗?就给夹菜!
俞知我不动声地吃着鲜的,心里黯然神伤,弟弟了好朋友他都不知。小时候那,了新朋友就带到自己面前介绍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这个时候,俞知我还没多想。朋友么,吃饭的时候互相夹菜是常见作,关系稍微好一的朋友都会这么。直到他睁睁地看着白泽给俞知乐打了一小碗杂菇汤,还贴地叮嘱:“多喝汤,对好。”
然后又看着他用公筷夹了块排骨,放到俞知乐碗里之前,还细心地把排骨骨去掉了。
卧槽,舀汤也就算了,还算正常,但后面这个,给人剔骨能是普通朋友的事?
谁家普通朋友会给你去骨的?一个排骨去什么骨啊!打从俞知乐五岁以后,他就再也没给俞知乐去过骨了。他还是亲哥呢!不比你个朋友亲密?
俞知我雷达全开,饭也吃不了,菜也不觉得香了,心中警铃大作。他忍不住借着夹菜的动作,暗中仔细观察白泽:这小该不会是在打什么歪主意吧?
观察半天,也没观察个结果来。俞知我在白泽给俞知乐夹第二块排骨的时候,果断手阻止了:“别他,先顾着你自己。晚了桌上估计就没好菜了,就我弟这胃,能不能给你留个盘底都还是个问题。”
虚伪地关心过对方以后,生怕白泽开说没好菜可以再,继续献殷勤。俞知我还绞尽脑,搬俞知乐以前说过的话:“我弟病多的很,吃排骨什么的,一直喜自己啃骨,觉得剔了骨的排骨吃起来没灵魂,不是那个味。”所以你别瞎忙活了,忙了也是白忙。还是专心吃自己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