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就算她并没有十足的把握确定小丑会不会在一次选择中拉着整个哥谭地狱,她也清楚地明确着一——向小丑妥协,绝无可能!
萝丝可不在乎旁人怎么想,她就是有恃无恐——二十四次选择,她可不觉得这是一个随意选择的数字,因为,连她在现在的哥谭市市工作办公室共计二十四人。只要小丑的最终目标还在她的上,只要他对她还有兴趣,这场“游戏”就不会终结。
当然,想归想,甚至于萝丝在门之前也没有忘记在自己腰后多别上一把手木仓,就等着什么时候有机会一木仓了结了这群超级反派的狗命。但是,她注定难以将自己的想象付诸于行动就是了,毕竟,她接到的是援助任务而非惩戒任务,先不提在执行规则的限制她究竟有多大的可作空间,单单考虑到自己在偶像们心目中的形象问题,萝丝也不得不收一收自己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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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那个时空每一个公民在刑法第一页看到的铁律。
正义永不妥协。
没办法,比起她这起事来注重结果更甚于过程、只要能够达成目的并不拘泥于手段是黑是白的家伙来说,这些倍受她敬仰的超级英雄们显然是她最崇敬也最无法成为的人——越是如此她越是不想让自己所敬仰的人看到自己不堪的一面——虽然她有的是手段让自己的行为看起来合理化甚至于天衣无,但,她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
所以说,妥协是不可能妥协的,比起妥协她现在更想掉小丑勉维持一生活的亚。
她可不相信小丑所谓的连他都不知会造成什么后果的言论,他或许确实不能分辨的哪一个目标的选择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他绝对不会不知能够毁灭哥谭的是哪一个——小丑是一个有仪式的疯,既然他选择了她作为这次“表演”的中心,那么最盛大的烟火也一定会因她而绽放,虽然她并不能确定小丑对她的兴趣会维持多久,但,绝不会在第一次选择就消失就对了。
即便时局的特权从某意义上拥有着无视律法的特权,但,萝丝素来不择不扣地践行着自己的义务——行正义从来不是号,而是发自心的信仰,她为此而来,亦将以此作为终行事的准则,至死不悔。
不为其他,即使抛开她自而言,时局所的时空在经历了漫的时光验证的律法中也对此类事项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绑架营救活动都以保护人质安全为前提,但在保证人质生命安全的前提之前,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劫匪达成协议。
萝丝的心同样是挣扎的。只不过与旁人猜测中因小丑的威胁而挣扎不同,她所挣扎的是——她究竟要不要杀掉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