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绑在睛上的黑布,双依旧麻木。这里只开着两盏微弱的灯,我在地上寻找手电,好不容易才找到,对准自己的半。我到的屈辱,泪早已布满脸颊。艰难清理自己的,却竟不知是谁**了我。至少,这个人不会是杨兵,他不需要这样。更不可能是周旋。除了那些肮脏的东西,他没有留痕迹,自始至终都没发声音。没人敢到这个地方来,只有罗先生会每天来维护发电机,难有人一直在跟踪我?
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因为他用一块黑布蒙住了我的双。在地狱般的黑暗中,我的上半,半的也被褪了来。我的挣扎是那么无力,因为自己实在太小了,我只有八十多斤,对方的重可能有我两倍。
反正杨兵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月,在我打工的足浴店,老板就把我压到床上抢走了第一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我招来的。后来,我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喜的。
成了某件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我。我假装很兴,仿佛是被他的真诚动,才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么改变自己,女人对他的态度是不会改的,要么就是勉和伪装。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为什么要偷死人的东西?死到临,就算抱一堆金砖又有什么用?像你这在大城市大的人,不会理解一生来就穷得饿肚的人的想法。我就是喜这些东西,因为这是我一辈都不可能得到的,就算我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也永远洗不一枚这样的钻戒——若是真货的话。在这个世界末日的地,只要我不害怕死人,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在把钻戒攥在手心的刹那,我觉自己很幸福,即便明天就会死去!
后响起了脚步声。
总之,我自己的重量消失了,前黑茫茫的,一丝光都见不着。
那只冰凉的手扯开我的上衣拉链,很快又扯开衣。不知是谁的两片嘴,吐沉重的气息,在我的上啄来啄去,还黏黏的——比那些死人的尸更为恶心。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但是,我知是谁杀了郭小军——没错,我能看穿杨兵的睛。他与我有过的接,我盯着他的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可我不会告发他,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
我把钻戒在手指上,我这又细又小的手指,可以上所有的戒指。可是,我只了三秒钟,又把它摘了来。
我想到了死。
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来,到地四层的坟墓去。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独自来到幽暗的地四层,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上一副罩,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倒。
周旋,我并不慕你的才华。当然,每个人私都叫你三作家。我只是喜你的神,你的那气质。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怎么告诉你,总之我就是喜你,没有任何理由。不你有没有看我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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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我惊慌地要回时,一只冰凉的手蒙住了我的嘴。这才是真正让我惊恐的。我的前是那堆死尸,而那只手给我的受,就像一恐怖的僵尸!我无法抵抗。随即另一只手摸到了我的,将我拖旁边的角落。
你是第一个。
我来到那些发绿发黑的尸中间,看着一可怕的尸,有的肚鼓了起来,有的满尸斑,有的残缺不全……但我没有恐惧,而是蹲来掰开一个女尸的手指,要把她无名指上的一枚钻戒摘来。可死人手指得像木,我怎么也没法把它脱来,索用尽全力把这手指掰断。从死人指间偷来的钻戒,在电光里闪烁耀光芒。不知这是真是假,也不知什么牌,只觉得很好看,应该很值钱——尽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的就是钱。
要是以前被人这样欺负,我还会自认倒霉,就这样忍受来。可都已经世界末日了,我也躲不过自己的命运吗?
十分钟?二十分钟?我记不清了。
我将所有衣服穿好,把发整理了一
摊开右手,那枚钻戒仍在掌心。不晓得为什么,在被**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直握着它——如果没有来偷死人的东西,我大概也不会遭这样的罪了。
第三天,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他死得很惨。
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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