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里弥漫着重的血腥味,虽远隔十几里外便清晰可闻,无数战和警备队将士的血几乎把整个军场的地面都给染红了,真正的血成河啊!
照孟虎的原定计划,张兴霸的近卫队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茅城,并俘虏城里驻扎的少量警备队以及全百姓,绝不许走漏任何一人!至于为什么要俘虏茅城的百姓,张兴霸就不太清楚了,反正对他来说执行军令就够了。
熊霸天伸了嘴,狞声喝:“是,一个不留!”
茅城位于孤山军场和小孤城的南边,背依茅山,面临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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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亮的时候,张兴霸的近卫队便赶到了茅城效外。
旁边贾无有心跟上去劝熊霸天两句,可想想还是算了,要想把这事跟熊霸天这个脑简单的野蛮人解释清楚,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孟虎也不是不知战对于大荒原上的野蛮人来说有多宝贵,如果可以,孟虎当然愿意带上这些战,而且带上战行军也不会影响行军速度,甚至还可以换乘,使得孟虎军的机动力更胜一筹,而且战所需的草料也不用担心,因为北方行省境在大片大片的草场,随都是战所需的牧草。
熊霸天心有不甘地答应一声,怏怏不乐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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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熊霸天闻言大惊,“战也杀?”
但是权衡再三,孟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安全上的考虑!
“你懂什么!?”孟虎冷然,“执行军令!”
“疯,真是疯!”
“对!”孟虎沉声喝,“不能把多余的战留给北方军,否则将贻害无穷。”
如果带上这么多的战行军,目标实在是太庞大了,很容易被北方军的游骑兵捕捉到行踪,一旦北方总督肆风率领北方军的大量骑兵撵上来,那可不好玩了,孟虎可不会自大到以为仅凭两千蛮骑就能吃掉整个北方军团了。
熊霸天刚想转离去,孟虎又把他叫住了,“还有那些战,从中挑选六千匹好,其余的……全宰杀!”
在张兴霸的近卫队袭占茅城后不到两个小时,孟虎也率领两千多野蛮人押着五百多随军工匠还有六千多匹战赶到了,从孤山军场到茅城有将近百里,再加上宰杀战以及剥警备队战袍耗费了不少时间,所以两千多野蛮人比张兴霸的近卫队晚到了两小时。
等熊霸天领命去了,孟虎才回问贾无:“老贾,张兴霸那边有消息了吗?”
不知什么时候,肆风已经来到了辽后。
“为什么?”熊霸天不解地问,“把这些战赶回草原不好吗?再说带上战行军也不会影响行军速度啊,而且还能换乘,多好?”
就在孟虎率领两千多野蛮人赶到茅城的同时,辽的第四联队也气吁吁地赶到了孤山军场,不过展现在第四联队将士面前的却是一副极其血腥的景象,场里的草地上到都是横七竖八的警备队尸,更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厩里躺满了战的尸,成千上万的战被宰杀殆尽,还有许多战没有断气,仍在血泊里搐,哀鸣……
“还有……”
“哦,已经有消息了。”
辽望着前超级恐怖的景象,喃喃低语,“居然连战都杀,真是个疯!”
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也是茅城警备队守卫最松懈的时候,虽然张兴霸的近卫队在经历了五十里路途急行军之后已经累得气吁吁,可最终还是不费灰之力袭占了茅城,驻守茅城的一个警备中队连同城里近三千百姓,没一个漏网的。
地舒了气,肆风以低沉的语调说:“孟虎可不是疯,相反他比任何人都清醒,他之所以令杀,那是因为无法带走这批战又不愿意它们重新回到我们手里,不愧是孟虎,不愧是孟虎啊……”
茅城约有八九百多人家,总人约在三千左右,茅城距孤山军场约有百里,距小孤城则只有不到五十里,从小孤城到茅城,快急行军的话不到两个小时就能赶到,如果是跑步急行军的话,最快也要半天才可能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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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无忙应,“刚刚卑职接到了张兴霸将军的快急递,说是他已经给小孤城驻军的战喂了过药的草料,估计今天晚上小孤城的驻军是无法赶来驰援了,现在,兴霸将军的近卫队已经原定计划赶赴茅镇。”